2023年上半年,前郭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推动案件管理职责履行规范化。
一、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情况
(一)刑事检察工作
1.审查逮捕情况。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148人,不批准逮捕141人,不捕率48.79%。
2.审查起诉情况。决定起诉234人,决定不起诉64人,不诉率21.48%。
3.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9件次,均被采纳;提出抗诉案件2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4件次,均被采纳。
(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人,不起诉未成年人11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率21.05%;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6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3人;开展法治巡讲7次。
(三)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情况
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件,采纳10件;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2件,法院采纳22件,采纳率为100%;民事支持起诉19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情况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件;诉前检察建议3件;检察机关以坚持办案为中心,以维护公益为价值目标,利用“小案快办”新模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质效,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质量、效果和效率不断提升。
(五)控告申诉检察情况
接收群众信访29次;开展司法救助8次;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
(六)其他检察工作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21件。
二、特别关注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认罪认罚适用率97.01%,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100%,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