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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选聘检察听证员的公告
时间:2022-05-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选聘 

  检察听证员的公告 

  为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一批检察听证员。本次选聘工作由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具体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察听证员的职责 

  被选聘的检察听证员在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过程中受邀参与听证活动,对听证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 

  听证员参加听证会应当实事求是,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不受机关、单位或者个人干预。 

  听证员应当保守听证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案件秘密等。 

  二、选聘名额 

  本次拟选聘检察听证员70人(市院10名、宁江15名、前郭15名,长岭10名、乾安10名、扶余10名)。 

  三、选聘范围 

  本次拟选聘听证员人选主要从全市范围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专家学者,人民调解员、律师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公益组织志愿者、行业协会等基层组织人员中产生。 

  四、选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 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自愿担任检察听证员,服从听证工作安排并经考察合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检察听证员: 

  1. 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 被开除公职的; 

  3.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 被依法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入选: 

  1. 具有较好的群众工作能力; 

  2. 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3. 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法学、医学、经济学、理学、工学等各相关行业领域的专业人士。 

  五、选聘方式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推荐; 

  (二)个人自荐; 

  (三)检察机关主动邀请。 

  六、任期及履职保障 

  检察听证员属于非全职、公益性兼职工作。实行定期聘任、动态管理,一般每三年集中选聘、调整一次。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任期内,经本人申请或出现不符合听证员条件、不能履行听证员职责等情形时,按照规定程序予以解聘。 

  听证员参加听证会支出的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等合理费用,应当按照“谁组织、谁承担”的原则,由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据财务管理制度予以保障。 

  七、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松原日报、松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松原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聘公告。 

  (二)接受报名。报名地点设在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接受全市范围内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通过单位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报名。组织推荐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自荐应提交工作单位或所在地社区意见。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近期寸免冠红底照片1张、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复印件各1份、并填写《人民检察院选聘听证员报名表》(在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或松原检察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组织推荐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自荐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所在地社区公章。 

  (三)初审及考察。按照选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初审通过的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期间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候选人资格。考察结束后按照拟选聘名额1:1.2的比例产生推荐候选人名单上报院党组;考察合格人数未超过选聘名额1.2倍的,将考察合格人员作为候选人直接上报市院党组。 

  (四)确定拟任人选和公示。市院党组召开会议听取候选人考察结果,研究确定听证员拟任人选。拟任人选名单确定后通过松原日报、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和松原检察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五)正式任命和颁证。公示期满后,召开松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库建立大会,作出选聘决定并向听证员颁发证书。选聘名单通过松原日报、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和松原检察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邮寄报名: 

  公告发布后,请在松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或松原检察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表,并2022年522日前将报名相关材料邮寄至松原市人民检察院 

  邮寄地址松原市沿江东路3555 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 邮编138000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5月22日。 

  报名地点:各级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 

  联系人:董 莹   联系电话:17604488185 

                                                                                   松原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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