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前郭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工作部署方面
前郭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科学设置岗位职数与任职条件。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出一批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检察官,充实办案一线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比例,2024年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比例达到21:24:7,办案效能显著提升。有针对性选派2名刑事检察部门年轻干警分别前往前郭县公安局法制科和前郭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同时接收县公安局、县法院2名刑事领域工作的政法干警开展为期1个月的“双向挂职”锻炼。积极选派1名年轻干警参加县委开展的优秀年轻干部“百名干部大练兵”实岗锻炼活动,进一步丰富经历阅历,为县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积极选派1名第二检察部年轻干警参与对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吉隆县人民检察院为期一年的对口支援工作。2024年共17人入选省、市级人才库,其中4人入选省市两级人才库,涵盖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民事、办公室、复合型宣传人才等方面。
前郭县人民检察院定期组织开展领导班子讲党课、政治轮训等活动,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理论涵养和专业素养。同时,将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到全院检察人员考核工作中,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2024年组织线上直播课程30余次,开展练兵活动20余次,开展“四新党建”大讲堂1次,参加检察官学院线下培训15次。5月份,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政治体检”工作,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排毒杀菌的政治免疫力。
(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方面
前郭县人民检察院在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落实各项制度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与支持作用。在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以及全面实施“首违不罚”制度、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健全“一案三书”工作机制等方面,对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裁量权的滥用。为行政执法部门提供法律指导,帮助其准确理解和适用“首违不罚”的相关规定,确保制度的正确实施。2024深入行政机关专题讲课1次,与行政机关召开座谈会2次。与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了解行政执法动态和存在的问题,为监督提供有力支持。2024年办理行政机关依机制移送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
(三)全面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方面
前郭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灵活运用检察建议、释法说理等方式,及早发现行政机关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遏制行政争议的增量。同时,依法对不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纠正,积极促成争议双方和解。2024年,参与复议阶段矛盾化解2件,与前郭县司法局、前郭县人民法院共同参与1起诉前调解案件,加强了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中的协同配合,提升工作效率。
(四)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政法改革工作部署方面
前郭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梳理检察官办案职权与领导干部监管职权内容,明确检察官在案件受理、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环节的独立决定权,以及领导干部在案件审核、业务指导、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范围,准确界定检察官办案职权与领导干部监管职权界限,做到权责明晰、边界清楚。积极组织检察官开展理论学习,强化检察官对自身职权内涵、行使规则的理解把握,提升独立办案、应对复杂案件能力,累计学习10余次。创新开展检察队伍素能建设,推出“周例会”“检委会讲堂”“公检法同堂培训”学习活动?。各部门每周一对工作难点、痛点进行总结分析,同时对未来一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积极布置检委会案例研讨学习,每次检委会由各业务部门轮流选派一名检察业务骨干,采取“现场授课+互动答疑”的方式为检察办案人员讲授新法新规;同县公安局、县法院一起积极开展公检法同堂培训活动,在培训中交流研讨司法实务中的困惑、难点,同时对侦查、审查、审理阶段在办案件如何处理,办案沟通机制、案件流转机制、办案时限、强制措施采取、快速办理机制等问题交换认识,形成共识。
(五)健全和落实案件阅核工作机制方面
前郭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三级连签程序,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全面从严审查案件处理流程。对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案件逐级提请分管副检察长审批,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回起诉等案件逐级提请至检察长审批,真正做到案件情况逐级上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请示汇报工作,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向上级院对口部门进行请示汇报,听取意见。重视检察官联席会议和检委会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的把关作用。对重大、疑难、复杂和有社会影响的批捕、起诉案件,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及时进行研究讨论,听取多方意见,作出正确决定。
(六)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改革方面
前郭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强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时,通过内部线索移送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联盟”,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强大合力。同时,与行政执法机关加强沟通协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站”,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规范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双向对接。2024年,办理知识产权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件9人,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持续激活创新主体,提升企业家信心,营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通过各种宣讲活动形式,讲好知识产权保护故事,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和保护意识,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范围。
(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方面
前郭县人民检察院深刻理解和践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多措并举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见效,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2024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件,群众来信来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均达到了100%。积极落实首次申诉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发挥领导包案“领头羊效应”,对首次到院刑事申诉案件、立案监督案件、国家赔偿案件院领导一包到底,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让信访“起始站”成为化解“终点站”。前郭县人民检察院报送的《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高质效办理案件解“法结”化“心结”架起检民“连心桥”》在新华网主办的数字经济与社会治理暨2024社会治理创新分享大会上,获得实践创新创优奖。有效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24年共办理司法救助1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2万元,帮助因案受困的当事人走出困难,重拾生活的勇气和信心。积极构建“检察+N”多元化司法救助工作新模式,帮扶因案受困的当事人特别是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需要重点关注的弱势群体,将“枫桥经验”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
二、存在问题
2024年,前郭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干警主动服务大局意识欠缺;二是高效履职的能力和效果依然任重道远。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融入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思想内涵,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做实“检护民生”,持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向更高水平发展。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将检察职能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深入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履职、融合发展,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抓实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监督,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三是加强回应群众涉检诉求力度。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积极探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定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积极开展“一驻三服务”活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新的一年,前郭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忠实履职、脚踏实地、求真务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态度和建功必定有我的担当,奋力开创前郭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