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政务、检察委员会、计划财务装备、技术信息工作和工会等工作。
政治部:干部的管理、教育、培训、宣传等工作。
综合业务部:主要负责案件集中统一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务督察、人民监督员、司法改革、检察官惩戒等工作。
第一检察部:主要负责本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
第二检察部:主要负责同级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负责本院办理的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
第三检察部:主要负责刑事执行监督和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控告申诉检察、法警队等工作。
第四检察部:主要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
第五检察部:主要负责未成年人犯罪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工作。
机关党委:党务工作。